| | 一場火災,令香港損失了兩名消防員,痛心! 然而,在哀悼的同時,也許亦該藉此事件,從消防員工作所面對的危險,檢討其薪酬待遇,是否公平和合理…… 總覺得消防員是紀律部隊中「最偉大」者,他們不涉足任何法律和政治爭端,每一個任務,都是救急扶危,在人命攸關之間,更不時要帶着捨己救人的心理準備,絕對值得市民尊敬。 警員在執行工作時,有可能會面對危險的罪犯;消防員出差,則更會遇上天災、風雨、爆炸、高溫、濃煙、倒塌、危險地勢、不明陷阱和有毒物體等等,比起警員主要仍以「人類」為對手,消防員的敵人更難於掌握、破壞力更大,損手爛腳的危機也更高!以警隊約三萬人作計,出勤傷亡率就低於消防。勞工處 工業傷亡報告,確證了消防工作是最高傷亡率的行業。 若以面對生命危險的程度來決定薪金,消防若不高於警隊,至少也該看齊,可是事實上他們的薪水,甚至比起好些護在政要身邊「擋子彈」的保鏢們,也猶有不及。現時,消防員的起薪點,是「一般紀律人員(員佐級)薪級」的第三點至第四點,即約一萬四千多元,而警員則是「警務人員薪級表」第二點,薪水高二千元左右。可是,消防隊中某些部門(如行動組)的每周工時卻達五十四小時,遠超一般公務員的四十四小時,也多於警察、海關 、入境處 及懲教署。 一般消防員之頂薪是第十三點(約二萬元),升級須十一、二年,他們的體能要求須長期保持嚴格,而不像警隊般,到達某個階級,尺度就「寬」起來。在街上,只看見肥沙展,卻從沒有胖隊目,皆因體能不達標者就得退役。 擔當比別人更嚴苛的工作,消防員即使要求與警隊「同酬」,相信沒有市民會提出異議吧! |
| | Posted 8/24/2008 11:54 AM - 1 View - 0 eProps - 0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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